泾川县出台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办法

  • 时间:2022-09-1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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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安置创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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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进一步提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探索创新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服务管理机制,帮助退役士兵尽快适应新环境新任务,顺利完成角色转换,更好实现自我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泾川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服务管理办法》)。

《服务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五条,通过成立待安置退役士兵临时党支部、待安置退役士兵志愿者服务队,做好待安置退役士兵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阶段性组织待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抢险救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充分展示退役军人良好形象,为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从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纪律要求等方面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工作期间的服务管理事项进行了规范。

《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待安置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学习教育、岗前培训等工作,帮助退役士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综合职业素质,全面掌握待安置退役士兵的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情况。实行安置期退役士兵“积分式”管理模式,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行为表现的量化考评,作为服役表现量化评分选岗制度的重要补充和依据。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活动,表现突出或作出积极贡献的,分别予以加分奖励。对在待安置期不服从统一管理,发生安全事故,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严肃处理。


撰稿:高喆   校对:刘玉梅  编辑:涂琳  审核: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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