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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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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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实际,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关切,坚持服务退役军人、方便群众、便于监督的原则,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发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围绕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党建工作5个栏目,权益维护、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军休服务、拥军优抚、英烈褒扬、双拥工作,“三抓三促”行动9个专题专栏,门户网站共计公开信息815条,其中公布动态信息419条(时政要闻194条,工作动态81条,县区信息144条);公布公开信息41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解读17条,党建工作2条,建议提案1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4条,政府公开年报1条);公布服务信息26条(权益维护8条,退役安置3条,就业创业8条,教育培训3条,军休服务5条,拥军优抚2条,英烈褒扬5条,双拥工作6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答复时限合法、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有效。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严格按照《平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确保我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细化落实公开程序,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三是严格规范公开内容,确立了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供稿科室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最终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及时更新、定期发布、内容真实、信息安全。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更新改版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优化设置网站栏目,丰富网站内容保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解读材料同步整合、同步审批、同步部署。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开展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2023年,“平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125条,累计订阅人数3878人;“平凉退役军人”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91条,累计粉丝1889人,总阅读量9.8万人次。

(五)加强监督保障坚持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就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并及时进行整改。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虽然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但在规范化、信息化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公众的关注度、参与度不高;二是部分栏目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注重政策文件或项目本身的公开,对实施效果公开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回应关切等方面需做细做实。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措施,规范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落实力度,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和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维护更新各类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办好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坚持“互联网+”思维,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发挥媒体矩阵作用,借助多种现代信息传播渠道和形式,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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